日本東京福祉大學2019年10月期交換生申請訊息

(1)該校提供申請簡章說明及相關表件請參閱附檔資料。

(2)依本院與日本東京福祉大學交換學生交流協議書(請至本院網頁"學術交流與研究"專區下載參閱)規定,兩組織每學年以3名學生為上限,相互接受交換學生,經雙方協調,兩組織各派遣的3名交換學生中,2名交換學生在半年的交換留學期間內,交換大學對於該2名交換學生不徵收學費,即測驗費、入學金及授課費,但是其他雜費需自行負擔【前述2名學生須符合協議書中"1"內所有項目】。

 

(3)請有意申請學生,備妥申請簡章及需繳送文件清單內所提及各項文件資料(其中有關資金保證人的存款證明請開立大約相當於100萬日幣的新台幣存款證明)本院交換學生甄選報名表(如附檔,報名表需經系主任核章),並請於108年2月22日(星期五)下午3:00前送至院辦,以利辦理後續事宜,謝謝!! 

 

【註】:其餘有關本院與日本東京福祉大學簽署交換學生交流協議書內容請逕至本院網頁"學術交流與研究"專區下載參閱,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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